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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致力于高端纺织机械装备的研发和制造,不断研发高速化、自动化、智能化的高端纺机。公司基本的产品包括纺纱设备、织造设备等系列新产品,其中纺纱设备最重要的包含转杯纺纱机、倍捻机、加弹机、精密络筒机、并条机等,织造设备最重要的包含剑杆织机、喷气织机、喷水织机、横编机等。同时,随着近年来公司向产业链下游延伸,纺纱织布业务开始形成规模。
纺织工业作为我国制造业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与国际贸易体系中长期占了重要地位。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纺织品生产国与出口国之一,已形成覆盖纤维原料、纺纱织造、印染加工及终端产品制造的完整产业体系,在全球纺织产业链中占据主体地位。在消费升级、技术革新以及全球产业格局变化的推动下,我国纺织工业正在加速向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绿色制造与高的附加价值产品方向转型。
2025年,我国纺织机械行业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内部需求复苏平缓的背景下,展现出较强的抗压韧性和结构调整能力。受外围关税政策波动、终端消费动力不足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运行压力有所加大,行业盈利水平显著承压。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5 年1-9 月,规模以上纺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减少4.38%,总利润同比减少17.82%。但与此同时,出口市场经历阶段性调整后大幅度增长,特别是对新兴市场出口拓展步伐加快。2025 年1-9 月,我国共向200 个国家及地区出口纺织机械45.16 亿美元,同比增长35.33%。
“十五五”规划将纺织行业明确定位为“优化提升”的重点产业,赋予了巩固提升全球产业分工地位和竞争力的重大使命。“十五五”时期将是纺织行业从一个传统优势产业向“科技、时尚、绿色、健康”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跃迁的关键期。而纺织机械作为纺织行业发展的安全之基、价值之源、品质之要,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关键支撑。纺织机械行业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对于建设纺织现代化产业体系意义重大。
2025年6月,工信部等六部门印发《纺织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建立纺织工业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的先进机制,推动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实现纺织工业数字化转型。到2027年,数字化转型基础支撑能力逐步提升,新模式新业态持续涌现,有力推动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到2030年,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纺织工业数字化改造取得很明显的成效,逐步推动企业生产方式变革和创新,实现纺织工业全价值链跃升。《实施方案》将纺织机械智能化发展纳入重点任务,为纺织机械行业的智能化升级指明了方向,也为纺织行业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装备支撑。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纺织机械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技术革命,加速向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的跨越。
国家层面“稳预期、稳增长”的政策组合拳持续发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一系列促消费、助非公有制企业的政策,正逐步改善营商环境与市场预期。更重要的是,下业为应对挑战,在智能化改造、绿色生产、产品差异化等方面产生了迫切的内生需求,这为纺机行业以科学技术创新为核心动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明确方向,新疆继续加大发展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也为纺机行业国内市场提供机遇。企业正积极聚焦于智能化装备的研发与应用、绿色低碳工艺的升级,并借助“一带一路”等机遇加速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通过苦练内功、提升综合竞争力来应对当前挑战,为行业实现平稳运行奠定基础。
在全球纺织机械市场,占据全球领头羊的纺织机械设备制造商大多数来源于德国、日本、瑞士、意大利、比利时、中国等国。由于纺织机械细分产品类型非常多,各企业在不同细致划分领域有自己的优势产品。
公司优势产品最重要的包含纺纱设备、织造设备及纺织纱线等产品,其中纺纱设备最重要的包含转杯纺纱机、倍捻机等产品,织造设备最重要的包含剑杆织机、喷气织机等产品,产品性能高,品牌声誉好,多项主流产品居国内同种类型的产品排头兵地位。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2025年5月30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23年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述信用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宥融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3)及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16,284,036股,以此计算本次利润分配预计现金分红总额14,274,746.38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5%。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同意募投项目“杭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拟制定部分制度,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同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十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陈宥融先生、吕志新先生和潘晓霄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348,299.76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15,200.0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94,421,536.93元;母公司净利润98,935,221.9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19,745,020.37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94,421,536.93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16,284,036股,以此计算本次利润分配预计现金分红总额14,274,746.38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5%。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本次预案拟分红金额)为131,783,695.05元,占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48.59%,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匹配,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和未来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880,000.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3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月25日,承销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申购款人民币308,880,000.00元(含包销部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6,107,493.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772,506.50元。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6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955,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29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535,288.75元后,这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9,964,711.2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10月3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281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该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银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会同保荐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科技支行于2021年2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人”)担任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应当承接原保荐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还没完成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均属正常。
为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和保荐人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均属正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